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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民政部、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《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,要求各級民政和消防部門將《規定》作為指導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,認真組織學習傳達。強調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筑、消防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開展服務活動,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。
各級民政和消防部門要將《規定》要求作為指導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,立即組織本系統工作人員認真學習《規定》,要選取部分管理規范、設施完善的養老機構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管理biao桿示范單位,以點帶面、yin領帶動,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。
《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
《規定》要求,養老機構應當選用符合國家規定的電氣設備,電氣線路敷設應規范,保護措施完好。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輪椅集中停放、充電場所,安裝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,嚴禁在室內、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停放和充電。養老機構室內活動區域、廊道禁止吸煙、燒香。禁止使用明火照明、取暖。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焊、氣割等明火作業的,應當依法辦理動火審批手續,并由具備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實施。養老機構或施工單位應當zhi定專人全程看護作業過程,作業前、作業后應及時清理相關可燃物。養老機構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,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,安裝可燃氣體探測報警、自動切斷裝置。廚房灶具、油煙罩、煙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,燃氣、燃油管道應經常進行檢查、檢測和保養。
《規定》強調,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養老機構,應當實行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(符合地方性法規要求的可單人值班),且值班人員應當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,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設備操作規程,確保其正常運行。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,并由專人統一管理。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基本情況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情況等,并及時予以更新。